首頁 政策法規

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相關政策

來源:本網站 發布日期:2018-04-09 瀏覽量:1371

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審核(批)

實施機構:勘察設計與標準定額處

實施對象:企業

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設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第七條:“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第九條第一款:“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下資質、勞務資質、工程設計乙級(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外)及以下資質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具體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審批證件名稱及有效期:勘察設計企業資質證書,5

辦理時限:20  收費標準:不收費

 

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五條:“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勘察、設計單位違反規定,未按照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第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條:“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本規定,未按照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的,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勘察設計企業被責令限期辦理后逾期不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第九條:“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下資質、勞務資質、工程設計乙級(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外)及以下資質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具體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第三十二條:“企業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第二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撤銷其資質證書,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證書;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五條:“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勘察設計企業被責令限期辦理后逾期不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第九條:“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下資質、勞務資質、工程設計乙級(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外)及以下資質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具體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第三十二條:“企業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證書的處罰

實施機構: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總隊

實施依據: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第二十九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負責審批的部門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事指南 下載中心 電子圖紙 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平臺
小黄片AV免费在线观看-2012日韩中文无码-Av岛国乱伦一区二区-国产美女在线二区